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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组合拳发力 5大买房“花招”被堵住

发布时间: 2017-04-05 10:01:49

来源: 北京时间

分类: 业界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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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继3月17日认房又认贷的新政出台后,央行再打出政策“组合拳”:各家银行首套房普遍调整为95折;3月22日,非京籍购房个税需连续缴存满60个月;3月24日,新“京八条”政策出台,如今房地产调控政策愈演愈烈,可见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康属性的决心。伟嘉安捷市场总监吴昊对记者说:“此前在贷款买房中常见的5大买房‘花招’现象也将被严格堵住。”

 

1.“假离婚”贷款买房

杨先生和妻子结婚五年,在朝阳区贷款购买过一套两居室,因为两个人生了小宝宝,所以今年两个人想通过“假离婚”再贷款购买一套三居室。

新政规定: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专家解读:伟嘉安捷市场总监吴昊指出,在3月24日发布的政策中,北京首次提出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同时列入政策条款中,所以杨先生和妻子在离婚一年内,如果想通过“假离婚”恢复单身的方式“投机”买房肯定行不通,这一点也能够有效的抑制通过假离婚买房,抑制投资投机的购房需求。

2.公积金贷款不纳入征信的“侥幸”

董女士和爱人2003年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两居室,由于此前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征信系统中有可能查不到,所以她怀着侥幸心理,打算今年再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不知能不能再算作首套。

新政规定: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各商业银行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专家解读:以往公积金贷款记录有可能不在征信中体现,但是这次政策要求各商业银行定期汇总房贷信息提交公积金反查后,再反馈给商业银行,可见政策查漏补缺的决心之大。董女士曾经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按照新政规定,再买房将算作二套房。

3.用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购房

朱先生毕业于名牌大学,如今是企业高管,信用记录良好,今年贷款买房时首付款差了20万,想通过纯信用贷款的方式补齐资金缺口。

新政规定: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专家解读:吴昊表示,无抵押信用等“加杠杆”类产品曾经是买房首付的最好支撑品,如今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也堵住了“加杠杆”类的情况产生。朱先生想通过信用贷款来补齐首付缺口,这样的做法显然将被叫停。

4.虚假银行收入流水和证明

张先生和爱人想通过贷款购买朝阳区的一套两居室,在中介评估后,因为两个人平时收入勉强可以偿还这套房子的月供,想通过不真实的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来购买这套住房。

新政规定: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

专家解读:此次新政对于借款人的个人资质审核也会越来越严格,包括月收入,流水等。张先生和爱人不能再通过造假银行收入证明和流水的方式来达到买房的目的。

5.用“高评估值”来减少首付款

江女士和爱人想购买海淀一套三居室,因为想少交首付,所以两个人商量能不能将评估值提高,以此来减少自己的首付款支出。

新政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真实价值的评估,要提高对房产价值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估能力,要依据房屋的合理评估价值进行放贷。

专家解读:因为贷款是根据房屋的评估值而不是市值进行,市场中很多人为了少掏首付款,故意通过各种渠道将房屋的评估值提高,如今新政出台后,各家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将严查房屋的真实评估值,江女士和爱人通过造假评估值的做法将不再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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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loupanwan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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